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
本期发布:
翻墙偷盗财物民警辗转抓贼
民警提醒:家中勿放大额现金
  本报讯趁着居民家中无人,一男子翻墙行窃,本以为能瞒天过海,却很快就被警方抓获。近日,岐山县公安局凤鸣派出所破获一起入室偷盗案件,及时为受害人李某挽回经济损失4700元。
  2020年12月5日,凤鸣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自己家中放置的6000元现金不翼而飞。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受害人家中进行调查取证。办案民警经过走访群众、详细摸排,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并找到其在县城的租住房。但由于嫌疑人李某某提前将房子退租,导致抓捕行动未能成功。随后,民警又多方侦查,很快锁定了李某某的位置。办案民警前往陈仓区虢镇茗苑北路某小区,成功将嫌疑人李某某抓获,并追回赃款4700元,其余现金已被嫌疑人挥霍掉。目前,李某某已被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王菁)民警提醒:
  年关将至,盗窃案进入频发期,市民应提高防盗意识。要经常检查家中门窗是否完好,家里不要放太多现金,贵重物品尽量放在隐蔽处。乘坐公交车出行时,务必看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可将背包、挎包放置在身前。时刻提防,做好自我保护,如遇财产被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