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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镜头记录公正
我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行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本报讯“根据法律规定,在办案区对你的案件进行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3月1日上午,扶风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对两起案件进行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近期,我市检察机关正在全面推进此项工作,确保认罪认罚具结过程的合法性、自愿性、真实性。
在听取意见过程中,扶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送达告知书,释明认罪认罚的法律性质和后果。针对犯罪嫌疑人涉嫌的事实、罪名、处理意见进行了充分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对具结内容均无异议,并当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技术人员将同步录音录像刻录成光盘,交由检察官保管使用。
3月1日起,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对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我市市县两级检察院结合地区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工作协同、规范流程等方面机制,确保同录工作顺利开展。今年前两个月,岐山县人民检察院、陈仓区人民检察院作为试点单位,已对3起认罪认罚案件开展同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目前是试运行阶段,各县区检察院正在不断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机制,致力推动同录工作走深走实,着力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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