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本市新闻
第03版:专题
第04版:专题
第05版:政法专刊
第06版:市中医医院·健康
第07版:教育周刊
第08版:专题
标题导航
|
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用镜头记录公正
全市首例!
买房被骗,就应该搬出去?
致敬警营里的铿锵玫瑰
守护一方平安
甘做百姓的贴心人
用心擦亮为民服务窗口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宝鸡中院刑一庭:
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本报讯日前,全国妇联公布2021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名单,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也是全省法院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宝鸡中院刑一庭有14名法官干警,其中女性9名。近年来,该庭立足审判岗位、情牵妇女儿童、心系贫弱群众,惩恶扬善,定纷止争,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到广泛好评。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先进集体、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宝鸡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该庭女子审判团队,发挥女性温柔细腻特长,妥善处理每一起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用爱心扶助受伤害的妇女儿童。2019年以来,共审结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300余件,依法维护了500余名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办案中,这些“铁娘子”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三年来审理各类刑事案件907件;全力推进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涉黑涉恶案件23件288人,有力打击了犯罪,维护社会公正。
(陈瑾慧慕青)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