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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咋收费?
每生每天最高不超过6元
  本报讯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用咋收取?近日,宝鸡市发改委、宝鸡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关于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指出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市区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每生每天不超过6元,各县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每生每天不超过5元。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此,我市积极落实中省相关要求,发布了《关于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学生(在校住宿生除外),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学习日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课后服务内容包括延时托管和集体活动两类,学校可指派专人照顾学生进行自主复习、作业、课外阅读,也可开展阅读交流、电影观赏等集体活动,但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同时,课后服务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营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具体的标准为市区(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高新区)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3元/课时·生,每天按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6元/天·生;各县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2.5元/课时·生,每天按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5元/天·生。此外,通知明确指出,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本报记者唐晓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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