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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形成散煤和小火炉整治的强大合力
  一、严格推行整治工作“一把手”负责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推行分级负责网格化工作机制,实施精细化监管,健全市县镇三级联动执法机制,推行周例会、月通报、季考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强化力量、集中兵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灵活利用报刊、电视、横幅、电子显示屏、网络、微信、微博等方式,积极向广大经营户和群众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政策,阐明利害,讲清要求,做好引导。
  三、加强与公安、运管、环保等部门以及镇街、社区、村组、市场开办单位联动,实施群防群治,提升综合打击治理力度,对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
  四、向社会广泛张贴公开信,畅通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提供线索,推动形成散煤和小火炉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五、迅速启动新一轮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煤炭和禁燃区内销售散煤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247户煤炭经营者逐一进行排查整治,对无照经营、流动销售及为无照经营提供仓储等便利条件,或者出租、转借营业执照的,依法从严从快、顶格处罚,对销售不达标煤炭、掺杂使假的挂牌经营网点,坚决予以摘牌,同时,曝光典型案例,推动形成震慑作用。
  六、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长远目标与短期任务相结合的原则,在抓好近期整治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煤炭销售单位动态管理机制,推行进销台账管理,实行质量和销售跟踪,杜绝工业用煤冒充洁净煤流入市场。同时,强化监督抽检力度,推行一月一检,推动全市煤炭质量不断提升,从源头上减少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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