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本期发布:
渭滨区检察院
监督保健品销售 守护老年人权益
  本报讯(鲁淑娟 白历斌)“建议贵单位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遏制‘保健品坑老’乱象……”近日,在渭滨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督促下,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涉案店铺的不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加强了辖区药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监管工作,有效守护了老年人的“钱袋子”。
  前不久,志愿者通过“益心为公”平台上传了一条线索,引起了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的注意。随后,渭滨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明:自今年6月份以来,某涉案店铺在渭滨区一农贸市场内,每天以赠送礼品、免费体验等形式,吸引周边众多老年人参加健康讲座。在讲座中,该生活馆通过播放视频向老年人介绍自家产品,并宣称该产品系某知名品牌出品,采用了“中国唯一”“世界独有”的宣传用语,谎称对人体可进行全方位调理,肆意夸大产品功效,还通过现场分发试吃,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该产品,该行为已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在查清案件事实后,渭滨区检察院立刻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履职。该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采取行动,依法对涉案店铺的不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对辖区内药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同时组织约谈了部分经销者,有效促使经营者规范经营。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由本报记者鲁淑娟采写)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0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