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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中院行政庭(赔偿办)
国家赔偿审判成绩突出获殊荣
  本报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通报,对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获评“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审判成绩突出集体”。
  为鼓励先进、激励队伍,推进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全国50个集体、10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陕西法院2个集体、4名个人获得表彰。其中,宝鸡中院行政庭(赔偿办)获评“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审判成绩突出集体”。
  国家赔偿审判工作是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宝鸡中院行政庭(赔偿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依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赔偿法,推进司法救助法治化发展,切实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宝鸡中院行政庭(赔偿办)以提升案件质效为抓手,强化审判程序,积极推动国家赔偿审判中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依法公正审理了各类国家赔偿案件,推荐的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纪念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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