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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法院
积极调解化纠纷
  本报讯(鲁淑娟 李灵智)近日,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某供暖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既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为企业有序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真正实现柔性解纷、案结事了。
  原告某建工集团承建被告眉县某能源热力公司新能源供热项目,因被告拖欠工程款400余万元,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为及时实现债权,原告申请了诉讼保全,眉县法院经审查依法冻结了被告某能源热力公司的账户。被告则辩解,因濒临供暖季,目前公司账户剩余资金为预留资金,主要用于提前购买辖区内住户供暖所需热能。若冻结账户将直接影响公司维修管道及即将到来的供暖事宜。原告则表示被告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营状况下,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
  最终,承办法官坚持“能调则调、能调尽调”原则,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以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分批次支付款项,原告申请解除对相关账户查封,确保被告公司正常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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