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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疫情虚假信息岐山一网民被查处
  近期,国内及我省疫情形势时刻牵动着我市广大市民的心,就在这关键时刻,我市岐山县一网民竟发布疫情虚假信息,引发群众恐慌,最终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案情回顾
  2021年12月27日,岐山县蔡家坡镇某村村民杜某在“百度贴吧”利用注册账号发布了一条疫情虚假信息。当天下午,就被岐山县委网信办发现并迅速联合岐山县公安局对该信息发布者杜某进行传唤,对其发布疫情虚假信息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后果进行告知,通过训诫和教育,杜某本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后悔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并保证以后改过自新,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后绝不在网上发布违法和不良信息。
  法条链接
  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将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暂停其业务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按《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法官提醒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离不开全社会凝心聚力,共克时艰。希望广大网民引以为戒,传播正能量,积极主动举报网络有害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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