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本期发布:
凤县公安局举行赃物发还仪式——
10万元财物归还原主
  本报讯 近日,凤县公安局举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赃物集中发还仪式,办案民警现场将前期侦破的杨某辉等人系列盗窃案和河口高速公路财物被盗案中,追缴的10万元财物,发还给11名受害群众和单位。
  今年以来,凤县公安局持续强力推进严打整治和“云剑-2021”“雷霆2021-破小案暖民心”等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他们将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强大动力,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坚持出重拳,多破案,将破案打击与追赃挽损并重,有效遏制侵财类案件的高发势头。“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凤县公安局广大公安干警放弃节假日休息,夜以继日,不怕艰苦,连续作战,今年以来共破获侵财类案件40余起,打掉团伙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外省嫌疑人3人),移送起诉4案12人,收缴赃款12万余元。为群众及时挽回损失,彰显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价值追求。 
  发还仪式上,受害群众代表发言,对凤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及时为其挽回被盗损失表示由衷的感谢。受害群众和单位领回财物并向公安民警送上锦旗和感谢信。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