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本期发布:
岐山县:
建立党委、纪委监委联动督导机制
  岐山县建立督导“两个责任”落实工作机制,由县委常委带队,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配合,采取专题调研、工作指导等方式,督促指导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落实落细“两个责任”。
  聚焦“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重点督导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情况,中央纪委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市委、县委常委会议定纪委监委工作事项,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议定事项的“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促相关党委(党组)主动扛起主体责任,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的进行约谈和提醒,对违纪违法的责任人坚决追究纪法责任。
  聚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落实情况,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矿产和工程领域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对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系统性和区域性问题,及时向相关镇和部门反馈,指导相关党委(党组)、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做好问题线索集中交办、重点督办、约谈督导和问责追究,严肃整治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聚焦督导问题整改,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下发督办件或通报等方式,要求限期整改。属于主体责任的一般性问题,由县纪委书记和县委分管常委共同约谈被督导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属于监督责任的,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组织被督导单位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集体约谈。将督导结果作为年终全面从严治党考核重要依据,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