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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屋及乌
毛丽娜

  “爱屋及乌”这一成语,不仅是百姓日常交流的鲜活表达,更深藏着周初治国安邦的政治智慧——其蕴含的“推恩及人”理念,正是西周宗法伦理与治国智慧的生动注脚。正如我市热爱研究周文化的市民田勇所言:“爱屋及乌不仅记录着一场决定王朝命运的政治对话,更折射出中国早期政治文明中‘以德怀远’的治理哲学。”
  追溯“爱屋及乌”的渊源,要从武王伐纣定鼎天下后的一场君臣对话说起。田勇谈到,当周王朝面临如何处置殷商遗民与旧臣的难题时,姜子牙进言:“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不爱人者,及其胥余。”这句话以“爱一个人就连带喜爱他屋上的乌鸦”的朴素比喻,提出了德政包容的治国思路。田勇解释,西周以分封制与宗法制构建国家治理体系,“爱屋及乌”所体现的“推恩”逻辑,正是宗法制度“亲亲尊尊”原则在政治领域的延伸。这种治理思路与殷商“严刑峻法”的模式形成鲜明对比——它通过德政包容凝聚人心,与周公“明德慎罚”的治国理念一脉相承。
  从周朝初年的治国选择到今天人们的日常生活,“爱屋及乌”的道理就像阳光一样,一直滋润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召公曾在岐山县甘棠树下听讼断案、体察民情,他逝世后,百姓见树思人,《诗经·甘棠》中“勿剪勿伐”的吟诵,正是“爱屋及乌”的诗意诠释;人们爱苏轼的豁达文采,便连带珍爱他流连的凤翔东湖、手植的柳树,这是文化情怀中的“爱屋及乌”;甚至在家庭生活中,这种智慧亦生动显现——婆婆因爱儿子而疼惜儿媳,儿媳因爱丈夫而敬重婆婆,道尽了“爱屋及乌”在维系家庭和睦中的密码。

  本版插画 陈亮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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