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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妥当,不要“丧眼(sangnian)”
本报记者 张琼

  在宝鸡话里,形容一个人做事说话不讨喜,甚至令人厌恶不齿,会用到一个词——丧眼。“丧眼”背后,是宝鸡人对尚礼节、讲文明、懂尊重等品德修养的看重,认为不做丧眼事、不当丧眼人,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6月26日,我市方言爱好者陈彩萍谈到,“丧眼(宝鸡话念作sɑngniɑn)”不算冷僻方言,而是广为人知、心领神会的日常用语。当孩子吃饭不文明、吃喝形象太差,会被父母教育:“吃个饭丧眼的,不要这样。”当一个人办事喜欢占便宜,不顾及别人感受,也会被人评价:“那人丧眼得很。”而当有人心怀嫉妒,见不得别人好,总是想搞点破坏时,也会被说:“你看你丧眼不丧眼!”人们在说“丧眼”时,仿佛连眼神都是带着嫌弃和鄙夷的,明确表达对某人某事的不满。
  陈彩萍认为,从词语意思来看,丧眼可能是“伤廉”一词的转化音,表达不合礼制、有损廉洁、丧失道义的意思。《孟子》里有一句话:“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大意是可以拿也可以不拿,拿了便是对廉洁的伤害;可以给也可以不给,给了便是对恩惠的滥用;可以死也可以不死,死了便是对勇德的亵渎。
  宝鸡有周礼之乡的美誉,礼乐文明在周原大地留下了尚礼仪、知廉耻的淳朴民风。故而,人们对一些不文明、不尊重他人、爱贪便宜的无礼行为嗤之以鼻。如果一个人被有威望的乡贤、长辈批评“丧眼得很”,那他定然会面红耳赤、羞愧难当,反思自己言行的不妥,尽快改正。在宝鸡人的家庭教育中,常有长辈叮嘱孩子,不能乱动别人的东西,少给他人添麻烦,说话办事要注重形象,不要做丧眼的事,这其实是对孩子言行有礼的教育和引导。
  本版漫画 陈亮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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