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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
将每年五月第二周确定为“学生劳动教育宣传周”
  本报讯近日,市教育局印发《宝鸡市“新劳动·新劳育”融通行动工作方案》。《方案》将每年五月第二周确定为我市“学生劳动教育宣传周”,并要求各校坚持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将劳动教育全面渗透在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中,让学生通过直接参与劳动过程,掌握基本的劳动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劳动教育是五育中的重要一环。为全面抓好新时代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工作,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的劳动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新时代·新劳育”融通行动,要求各校遵循教育规律,拓宽教育途径,因地因校制宜,积极开展劳动实践活动,挖掘各学科劳动教育元素,实现五育融合,培养学生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精神和劳动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方案》指出,各校要规范劳动教育课程,保证劳动教育课时,开齐上好劳动教育课;科学设计校内外劳动项目,分学段建立学期劳动教育清单,形成行之有效的“劳动教育+”实践体系。全市各级教研机构要加强劳动教育教学研究,完善市、县、校三级劳动教育教研体系,配备数量足够的专兼职教研员,定期开展线上线下教研活动,确保把劳动教育研深、研透。各县区、各学校要深化劳动教育评价,丰富劳动教育评价方式,强化评价激励作用,助推劳动教育深入开展;加快建设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场所),每县区至少建设1个综合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优化劳动教育师资,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专任教师配备,重点培育和选拔一批劳动教育教学名师,打造一支以专业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同时,将每年五月第二周确定为全市“学生劳动教育宣传周”,各县区、各学校要繁荣校园劳动文化,并常年利用学雷锋纪念日、植树节、劳动节、丰收节、志愿者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开展劳动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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