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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学生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按照《宝鸡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宝鸡市区、各县城区为禁放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在2022年春节来临之际,为使我们的城市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安全,为给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环境,请学生家长朋友们以身作则,行为示范,我们特向全市各位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行为的示范员。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和倡导者。带头破除陋习,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不购买、不销售、不储存、不运输、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文明言行影响和带动他人。
二、做关爱生命的宣传员。教育孩子“自觉守法,远离危险”,养成良好的习惯,不去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乱花零钱、私下结伴购买及燃放等行为。
三、做禁燃禁放的监督员。积极维护安宁和谐的生活环境。若发现城区有人准备燃放或正在燃放烟花爆竹,请及时劝阻或拨打110报警。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给予奖励。
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树文明新风,改生活陋习,远离烟花爆竹,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好家园!
宝鸡市公安局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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