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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接续推进十大提升行动》的通知
产业脱贫增效富民提升行动
就业创业稳定增收提升行动
易地搬迁安居乐业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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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搬迁安居乐业提升行动
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真正使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实现安居乐业。
一、补齐短板,全面配齐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摸清全市集中安置点设施配套现状,明确不同规模搬迁点的基础设施配套标准,建立需求清单。各县(区)负责制定计划,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配齐水、电、路及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和文化室、卫生室、幼儿园、学校、社区活动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婚丧嫁娶、老年人活动、留守儿童及学生托管等功能。有条件的安置点建设集中供暖设施,铺设天然气管网,市县可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二、搭建平台,配套建设扶贫产业园。对800人以上的安置点至少配套建设1个扶贫产业园,通过产业奖补、技术服务、技能培训等措施帮扶搬迁户发展产业。引导搬迁户将原耕地、林地等资源,向企业、集体经济组织或合作社流转,发展种植养殖托管,逐步减少“两头跑”现象。
三、多措并举,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就业。开展搬迁群众就业摸底调查,建立就业动态管理台账。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搬迁群众,通过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苏陕劳务协作等实现转移就业。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通过公益性岗位实现托底就业。对300户以上的集中安置点,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建设社区工厂吸纳就业。
四、强化管理,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组织。采取独建、挂靠、配合等形式,合理划分扶贫搬迁社区自治单元。对在城镇规划区内的移民安置点,成立居民小组,由邻近居民委员会管理服务;对在农村的移民安置点,组建村民小组,融入就近村级组织。
五、优化保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移民搬迁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对于人户分离的搬迁群众,按照居住证管理相关规定,就近享有均等的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承包地、林地、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权益及涉农补贴在原户籍地办理,其他涉及社保、教育、卫健、优抚、救助、养老、残疾补贴等,在居住地社区办理。
六、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复绿。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搬新腾旧”的法律政策规定,按照腾空、收回、拆除、复垦的步骤一体化压茬推进,稳妥有序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工作。维护搬迁群众合法权益,确保迁出地搬迁户原有的耕地、林地、集体受益分配等享受政策不变。同时,做好易地搬迁旧宅基地拆除复垦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深度融合工作,促进腾退复垦工作高效推进。
七、全域覆盖,强化其他农户住房安全保障。各县(区)要组织对所有常住农户住房安全性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危房动态管理台账。排查鉴定为危房的,及时指导农户实施改造,并落实相关补助政策。严把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关,做到选址安全、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建筑材料合格、施工操作规范等。积极推进土坯房改造与农房抗震加固试点,提高农居抗震设防水平。
八、加强领导,全面做好组织协调。由发改部门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人社、民政、住建、卫健、教育等部门配合,明确专门管理机构与工作人员,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任务,落实项目资金,及时开展督查检查和评估工作,解决好搬迁群众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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