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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接续推进十大提升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当前,脱贫攻坚已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巩固脱贫成果与完成脱贫任务同等重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要求,切实解决脱贫攻坚的难点堵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接续推进十大提升行动(以下简称“十大提升行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要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把落实接续推进“十大提升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提高质量巩固成果的有力抓手、落实“四个不摘”的具体行动,成立“十大提升行动”推进工作专班,配强工作力量,结合推进“三排查三清零”百日冲刺行动,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三落实”“三精准”,将项目落实到村到户,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将任务分解到部门到镇村,全面提升脱贫质量。市、县(区)组织、宣传、发改、扶贫、农业农村、人社、民政、教育、卫健、交通、医保、水利、人行等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安排项目资金,确保政策措施落细落实。
  二要抓点示范推动。市级相关部门要在每个县(区)抓一个示范镇或示范村,各县(区)要在每个镇抓一个示范村,以点带面、抓点示范,推动“十大提升行动”有力有序开展。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切实把好政策转化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市县(区)宣传、文化等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广大群众了解政策、熟悉政策,营造全社会支持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区)、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畅通民意,及时公开“十大提升行动”落实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回应社会关切。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按照“三督一考”要求,制定工作任务图解和督查考核办法,对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接续推进“十大提升行动”进行督查考核评比,每季度听取汇报,每半年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推动有力、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要建立长效机制。实行“五个纳入”,即:各县(区)要把接续推进“十大提升行动”纳入“十四五”规划、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年度目标任务、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纳入日常督查检查,加强统筹协调,系统谋划落实,下足绣花功夫,做到“十大提升行动”与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构建责任明确、分工协作、保障有力的长效推进机制,确保“十大提升行动”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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