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本期发布:
相关部门手续办理程序
  一、市住建局
  负责政策指导,协调落实加装电梯补助资金,指导区住建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市规划局
  依法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相关审批工作。
  1.规划审批
  2.办理宝鸡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施工许可证
  3.质量监督
  三、市质监局
  负责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进行技术指导,参与增设电梯项目竣工验收并对增设的电梯依法办理使用登记,实施定期检验和安全监察。
  1.安装告知
  2.安装过程监督检验
  3.使用登记
  四、市消防支队
  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消防审查、验收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1.审查流程:
  (1)建设主体到辖区消防大队申报消防审查
  (2)辖区消防大队进行资料审查及现场勘查
  (3)出具审查意见
  2.验收流程:
  (1)建设主体到辖区消防大队申报消防验收
  (2)辖区消防大队进行现场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3.消防审查提供资料:
  (1)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消防审查的申请
  (2)区住建局同意增设电梯的批复
  (3)规划审批意见
  (4)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及所在建筑周边平面布置图
  消防验收提供资料:
  (1)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消防验收的申请
  (2)前期消防审查意见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