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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当遵守责任需厘清
龙东
  炎炎夏日,在浩渺水库中,一条鲜活的生命因违规游泳而消失了,一个幸福的家庭因违规游泳而天塌了,看到这起发生在凤翔的事故,相信每个人心里都很不好受,惨剧留给人们的是无尽的惋惜。但毕竟同情代替不了法律,哀叹抹杀不了规矩,由于水库管理方已尽到了事先警示和事中救援的责任,溺亡者无法从水库管理方获得赔偿。这起判决已经生效的案例,给人们上了一堂教训深刻的法治课,告诫人们热天戏水绝非儿戏,游泳不可任性而为,必须遵守安全底线。
  游泳池以外的水域不是游泳之地,这是生活常识,也是安全底线,只有守好约定规矩,安全才有保障。水是柔润之物,可以涵养灵性,但水发起狂来,却让生命显得很脆弱,正所谓水火无情。故而只有到游泳池里游泳,有安全员不离左右,安全才有基本的保障,而在河道、水库和陂塘等非游泳之地玩水戏水,不仅非常危险,而且也一直为法规所禁止。近年来,个别人置管理法规于不顾,对水界边的警示标识熟视无睹,擅自在河道、水库和陂塘游泳、钓鱼和种菜,违规涉水现象屡禁不止,人员被困或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甚至连带引发其他救援人员的人身伤亡,血淋淋的教训让人刻骨铭心。可年年汛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但总有一些人自信水性好,不听不顾,心存侥幸,但实际上不是每个人、不是每次都能那么幸运。违规涉水可能将自己置身险境,非常不理智,是逾越安全规矩的高危行为,更是对自身安全不负责任的错误做法。
  有过错才有赔偿义务,这是责任的界限,也是法治的底线,如果违规去冒险,后果就只能自担。亡者已去,身后留给家人的是满心的悲痛,当然诉讼是家属的权利,可法院的生效判决也强烈地传达了一个信号,对实际伤害行为,无过错方自然不承担责任。人常说死者为大,这是人情,但到法院打官司,则讲的是法理,不能因为同情代替法律,把公正的天平倾斜。众所周知,水库不可能加盖子全部覆盖,也不是专门提供游泳服务的经营场所,而且经法庭调查,库区也设置了警示碑和警示标语,尽到了必要的提醒义务;同时,溺水事件发生后,水库管理方及时展开了救援,在整个事件中不存在过错,自然就无须担责了,但溺水者不幸殒命,这是大家都不愿见到的。不是说人死就一定能获得对方的赔偿,占理与不占理是个明显的鸿沟。亡人已去,但确凿的案例告诉人们,上法庭凭得的是事实和道理,人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也警示人们,只有恪守规矩、理智做事,不越界不违规,才能避风险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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