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万象影刊
第04版:本市新闻
第05版:乡村振兴专刊
第06版:政法专刊
第07版:教育周刊
第08版:文 化
标题导航
|
打击电诈需要联合作战
发出全市首份《离婚证明书》
法庭变课堂学法零距离
为了家庭的和谐幸福
我市一县两项目榜上有名
男子自制工具电鱼获刑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渭滨区人民法院:
法庭变课堂学法零距离
本报讯“渭滨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近日,渭滨区人民法院邀请经二路小学部分学生走进法院,全程旁听刑事案件庭审,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见上图)。
活动现场,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开始审理。在合议庭组织指挥下,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并表示会改过自新。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开设普法互动小课堂,为受邀学生们讲解了法庭的功能设置、庭审流程等相关知识,对该校“红领巾法学院”模拟庭审提出合理建议。此外,结合少年儿童的身心特点和实际情况,合议庭成员从校园欺凌、未成年犯罪等方面讲授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学生敬畏法律,增强防范意识。
旁听案件审理,是学生们学习法律知识的良好载体,也是渭滨区人民法院履行社会职责、延伸审判职能、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的有益探索。参与活动的学生纷纷表示:“通过旁听案件审理,不仅亲身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和威严,更体会到了学法、知法、懂法的重要意义。”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0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