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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
一人一方精准施策提升澄清正名效果
  本报讯“感谢组织帮我澄清,还我清白,这是对我最大的肯定和支持!今后,我将放下包袱,更加兢兢业业地工作,绝不辜负组织的信任!”日前,渭滨区纪委监委在该区某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为被举报人刘某澄清正名,刘某如释重负地说道。
  此前,渭滨区纪委监委收到上级转来检举控告信访件,反映该区某局副局长刘某在借调人员、组织党建活动、确定岗责先进个人等工作中收取他人好处费,此时正值组织拟对刘某提拔重用期间。渭滨区纪委监委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核查组开展核查,经过调取大量证据材料,并与该局干部职工广泛谈话后,核查组发现举报反映问题全部失实。为鼓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渭滨区纪委监委经综合研判,并与该局党组沟通,决定召开此次澄清正名会。
  近年来,渭滨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在保持高压惩腐的同时,通过开展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区纪委监委聚焦“宣传、核查、反馈、澄清”四个环节,用事实和证据还原真相,严格区分错告、诬告,既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又严肃纠治诬告陷害。同时,建立失实检举控告分析研判工作机制,结合案件特点、影响程度、被举报人实际情况和单位政治生态等,“一人一方”制定澄清方案,准确把握“时、度、效”,灵活运用书面、当面、会议等方式审慎稳妥开展澄清工作,将澄清正名与宣传检举控告规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环境相结合,持续提升工作效果,受到了党员、干部、群众的广泛好评。
  据悉,近年来,渭滨区纪委监委已先后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7人次,有效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维护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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