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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二维码收款竟被隔空盗刷
金台公安分局破获一起盗刷他人付款码诈骗案件
  本报讯近日,金台公安分局打击电诈专业队在刑侦大队的协助下,破获一起盗刷门店付款二维码的诈骗案,刑事拘留2人,破获案件6起,查实涉案线索30余起。据悉,此类案件还是首次在我市出现。
  6月7日凌晨,金台公安分局打击电诈专业队接到一个开锁店老板报警,称他接到一个甘肃的电话,对方说自己在外地,小孩进不去房间,让他上门服务,并加了他的微信,随后对方主动要求他将收款二维码发过去,发过去后对方称付款不成功,让他用另一个手机添加其微信,打开视频聊天,后诱导他打开支付宝收款码,在打开收付款码的过程中,软件默认先打开付款界面,对方远程扫描该界面扫走他998元。
  接警后,办案民警敏锐地发现,此类案件首次在宝鸡出现,迅速对群众报警提供的嫌疑人信息展开研判。经过大量侦查工作,来自甘肃省的三名男子进入警方视野。6月8日下午3时30分许,民警在渭滨区某酒店内将犯罪嫌疑人何某强、宗某云、何某三人抓获。经连夜突击审讯,何某强、宗某云对自己从甘肃省兰州市窜至宝鸡盗刷他人付款码骗取钱财的行为供认不讳。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警方在此提醒市民,在使用微信或支付宝二维码付款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扫描不明来源的二维码,也不要将自己的付款码随意转发给陌生人,同时建议市民关闭“免密支付”功能,降低支付安全风险。一旦被骗,请寻求支付平台官方协助并立即报警。
  (杨青兰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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