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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法庭一法官获殊荣
执行案款送上门司法为民暖人心
把服务窗口搬到群众家门口
猎捕“三有动物”犯法
办理一案 警示一片
送法进校园 护航助成长
织密野生动物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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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野生动物保护网
刁江岭
2023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扩大了对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加大了对“三有动物”的保护力度,织密了野生动物保护网。
“三有动物”是指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人们平常见到的麻雀、青蛙、壁虎、蟾蜍、斑鸠、野鸡、野兔等,都是受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猎捕、出售、食用“三有动物”,将构成犯罪。为什么要保护麻雀?有的人可能很不理解。上世纪50年代,麻雀曾经作为“四害”之一,遭到人类大量捕杀。麻雀数量锐减之后,农田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农作物受到病虫害侵袭,粮食大幅减产,许多地方因闹虫灾而绝收。麻雀被“平反”后,但我国的麻雀已经不足以恢复种群数量。于是,我国进口了上百万只麻雀,放养之后再加上对它们的保护,麻雀的种群数量才得以逐渐恢复。
由此可见,自然生态是一个系统,每一种野生动物都是其中重要一环,一个种群发生了变化,很快就会影响食物链的上下游,导致整个生态系统发生改变,最终影响的是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立法保护野生动物,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既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也为保护“三有动物”划出清晰的“法律红线”,维护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体现的是生态文明理念,推动了绿色发展,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近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狩猎野兔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对非法猎捕国家“三有动物”犯罪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彰显了人民法院对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以及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决心。希望这起案件能够警示更多的人敬畏法律,珍爱身边的野生动物,切莫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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