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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县功司法所
矫正帮扶温暖回归人员
  本报讯(记者李一珂)“多亏有咱司法所的帮助,给我解决了大难题。”近日,59岁的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来到陈仓区县功司法所,感谢工作人员帮他解决难题,让他树立了积极生活的信心。
  2022年,张某在一次劝架时因过失致人重伤二级,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要在缓刑期间向原告赔偿38025.77元。2023年1月5日,张某来县功司法所报到依法接受社区矫正,县功司法所对他进行重点管理,时刻注意其动向,每月进行两次谈话疏导,及时掌握他的心理状况。在一次入户走访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由于张某身体不好,每月需买药,经济负担较重,加之他没有收入,所以与被害人一家因赔偿不到位等问题关系日趋紧张,双方家属都有怨言。
  得知赔偿金问题是产生矛盾的焦点后,县功司法所与陈仓区检察院积极联系,为被害人争取到了3万元救助金,大大减轻了张某支付赔偿款的压力。同时联系相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为张某申请了1200元的临时救助金,还申请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张某逐渐乐观起来,表示要积极接受社区矫正,努力回报社会。
  对张某的帮扶,正是县功司法所“枫桥式”社区矫正帮扶的缩影。据县功司法所所长洪涛介绍,面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他们近年来将矛盾纠纷快速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力度,努力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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