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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入伍30问(之四)
  10.我是大学毕业生,退役后在就业方面能享受哪些优待政策?
  目前,国家、省、市这方面的优待政策主要有:参加公务员考试加分;从宝鸡入伍的,退役后可参加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军队文职人员、国防教育机构等岗位优先选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服现役满十二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军士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国家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除此之外,国家在技能培训、困难帮扶、税收优惠、社会支持方面还有一些政策。
  11.听说当义务兵有家庭优待金,数额为多少?
  全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学历实行统一优待:本科以上(不含本科)3500元/月,本科生3000元/月,大专、高职生2500元/月,高中生2000元/月,初中生1500元/月。“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0000元。我市个别县(区)还有额外的经济优待,具体情况可以到当地县(区)征兵办咨询。
  12.我的学历信息填写错了,应该怎么办?
  高中(中职)以下学历和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由应征地教育、人社部门核验毕业证。各类大学学历,应征青年可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证明自己的学历。上半年应征的大学毕业班生,还要由学校开具符合毕业条件的证明,才能享受毕业生待遇。政考时,兵役机关会对应征青年的学历进行核验。把学历填错的青年,可以在征兵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据实修改学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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