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龙舞胡成珍摄 ◎赵德利
春节贺年之后,便是正月初六至十五的娱年,围绕着元宵节庆典民间游艺隆重上演。元宵节是春节的延续和尾声,是春节时间单元中贺年之后节庆活动的又一个高潮,其标志性活动是灯会和社火。它把春节的节庆活动从家族亲族延伸到乡里社会,进一步拓展了春节的文化空间,成为民众集体的精神狂欢场域。春节庆典和礼仪经过时空中延展和沉淀为一种文化模式,把家族、村落和城镇民俗活动凝构成一个节日文化系统,并最终形成民族节日的文化传统。
送灯
送灯是元宵节节庆习俗,一般从正月初六开始,至正月十五结束。多是舅舅给外甥、外婆给外孙、姑姑给侄儿送灯,还有娘家给头一年出嫁女儿送灯。“灯”“丁”谐音,寓意“添丁增口”的美好祈盼。娘家人从女儿出嫁后的第一个春节起给她“送灯”,一般送大宫灯一对,如果女儿已怀孕,还要送小灯笼两对,并配上点到落灯时的蜡烛。等女儿有了孩子后,娘家人便要把灯笼转送给女儿的孩子,也就有了当舅舅的给外甥送灯笼的习俗,直到孩子年满12周岁。12岁是人生属相的一个循环,选择在12岁“完灯”,标志着孩子从童年进入到少年。许多人家还宴请亲朋庆贺孩子“成年”。
灯会
灯会是社区文化空间一种聚众广泛、影响很大的节庆活动。送灯、游灯、张灯、猜谜等游艺活动,把春节的娱年活动从白昼延展到夜间。在没有电灯的农耕社会,无数灯盏的光亮对于漫漫黑夜的民众来说,带来的不仅是灯火照亮,还蕴藉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望和心理满足后的精神喜悦。早期燃灯的节日活动主要集中在元宵节期间,所谓“十四试灯,十五正灯,十六烘灯”,只张灯3个晚上。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业文明不仅使张灯时间提前到除夕晚上,而且当代集成电路LED高科技更使灯会穿越时空,制作出古人无法想象的精美灯艺和光亮世界。
社火
社火是中国民间庆祝节日的一种传统游艺活动。社火在陕西民间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关中、陕北和陕南都有社火游演活动。
关中是社火游演和传承最为久远的区域。民间游演社火以民间传说和戏剧故事为题材,通过一个或一组人物表现一个故事,一个故事为一转社火。社火脸谱、服装、把杖是社火表演的三要素,通过人物的扮相表现故事。地域文化的深厚积淀,化妆扮相的意象表达,社火队祭献式表演和观赏者审美式捧场,使社火游演凸显精神狂欢特点。宝鸡民间社火入选国家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谓典型代表。
陕北的社火包括秧歌、狮舞、旱船、竹马等艺术形式,但主要集中展示在秧歌表演上。陕北秧歌是一种民间广场集体歌舞艺术,从表演上主要有“大秧歌”和“踢场子”(大场和小场)两个种类。大秧歌以“打场子”开头,由“伞头”领着队伍“安角子”——划定行走路线,部署拐角阵势。“角子”安得好,定位准确,全场图案规整。秧歌队员跟随伞头精准地走出大场子,会使全体队员感受到人与人、人与场子精准互动和谐共生,领悟到和谐共生的神圣感。
陕南火龙舞是陕南城乡社区举办的以舞龙、耍龙灯、采莲船等“水系”社火为特色的文艺活动。舞龙常见的有滚龙、盘龙、游龙、龙脱衣(蛇蜕皮)、单龙戏珠、二龙戏珠、蛟龙入海、云龙游滚等。耍龙的人,一般身着黄衣,头包红巾,腰扎红带,足蹬麻鞋或草鞋。如果是耍“火龙”,舞龙人身体裸露的部分要用鸡蛋清涂抹,以防被烟花灼伤。通过传说中“龙”这一灵物,将人的各种美好愿望传递给想象中的神灵,从而使“天人合一”的原始信仰内化于舞龙者、烧龙者及观赏者心中。
精神狂欢
春节是中华民族依循自然生态创立的人文节日。春节正值立春时节,人们举行各种仪式,表达对天地祖先的敬重和祈福迎祥的美好心愿;举行各种游艺活动,构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文化空间,把节日氛围推向高潮。狂欢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无尊卑、性别之分,民众集体宴饮、歌舞、游行。在元宵节民众集体的游艺活动中,参与者的“狂欢”既表现在他们倾心的吃喝、放纵的游乐方面,还表现在他们慷慨捐助游艺汇演上。各种游艺展演会上,城乡民众与游客会集,人们相拥成伴,驻足观赏,放声叫好,慷慨助演,心中流溢着和谐、向善、祈福的意愿。这是一种将艺术审美融入日常生活的表现,是人与自然欢乐交流中生命主体性的意义敞开。正因此,人们才不惧寒冬,积极参与社火游演。这是一种以人为本体的人文生态观,一种人、社会、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活原则。正因此,陕西春节节庆活动才未因社会变迁有大的变异,依然保持着浓重的传统文化色彩,体现了中华民族诗意栖居的美好情怀。
(作者系宝鸡文理学院教授、《中国节日志.春节(陕西卷)》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