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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里的西府民俗
张晓燕

  《诗经》里《唐风·绸缪》中记载:“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绸缪束刍,三星在隅。今夕何夕?见此邂逅。”这首诗描述的是新婚当日,男子进洞房后看见美丽妻子时的欣喜之情。“束薪”“束刍”,即成捆的柴火、麦草,历经三千多年,至今这种习俗仍在西府农家的婚礼中有所保留,比喻牢固的婚姻和美好的爱情。
  宝鸡是周文化的发祥之地,王官采诗教诗,使诗成为配合祭祀、宴饮等各种礼乐教化的特定形式,这些诗被收入《诗经》,成为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而《诗经》中许多篇章或源自渭水之滨,或所咏事件与西府相关,或用于岐周宗庙祭祀礼仪中。因此说,西府地区是《诗经》的发祥地,宝鸡也是“诗经文化之乡”。
  中国民俗学会理事、宝鸡文理学院关陇方言民俗研究中心副教授王渭清认为,不仅《诗经》中的诗篇与宝鸡相关,作为周礼文化的发祥地,《诗经》中提到的不少礼仪风俗,虽历经演变,但在今天宝鸡的民俗中仍能寻找到痕迹。如《王风·扬之水》中记载:“扬之水,不流束薪。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申。”这是一位守卫边关的兵士在怀念远方的妻子,兵士感叹:河水不停地流啊,也冲不走那捆柴草,我的那个意中人,可惜不能和我驻守申国城寨。再如《郑风·扬之水》中记载:“扬之水,不流束薪。终鲜兄弟,维予二人。”这也是一位男子的感叹:我缺少兄弟,只有我和你相依相靠。
  王渭清说,在过去的西府婚礼洞房用品中,女方随嫁品中有一种能挂在墙上、带兜的精美布艺制品,叫“灯曲罐”,到男方家把一小块削尖并涂有硫黄的木楔插进“灯曲罐”,象征引火,其实正是《诗经》中“束薪”的遗存;西府有些地方结婚当天要在大门两侧竖起两捆干谷草(或稻草),甚至在柴草上苫上小儿衣服,这一习俗是《诗经》“束刍”的习俗演变来的。
  春节临近,虽然现在已经基本没有木制的几十个小格子的窗户,贴窗花也不再是新春一件必做之事,但很多喜爱民俗的西府人,还是要剪一些寓意美好的红色窗花,贴在玻璃门窗上以示喜庆吉祥。比如《诗经》中经常以鱼和莲起兴,象征男女爱情,西府民间剪纸艺术中就常用鱼和莲组合剪刻窗花,窗花样子有“鱼戏莲”“鱼闹莲”“鱼衔莲”等。
  在民间礼俗方面,西府人走亲戚讲究收礼时要“回礼”,这正是《小雅·鹿鸣》中“承筐是将”的遗存。“承筐是将”是指待客时,主人要向来宾用竹筐赠送币帛回礼。而同样在西府地区,民间亲戚朋友之间,也讲究礼尚往来,在款待客人之后,不管客人送的礼物多少,都要给对方提礼物的提盒中“回礼”,有自家的特产,也有将客人送来礼物拿出一部分做“回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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