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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办法规定——
中小学生不得带手机进校园
  本报讯学生能不能带手机进入校园?教师该不该在家长群布置作业?……近日,在《宝鸡市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办法(试行)》中,宝鸡市教育局针对上述问题,给出明确答案——不行。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市教育局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精神,制定了《宝鸡市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强调,各县区、各学校要建立并完善管理机制,要求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学生,须经家长同意并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同时,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此外,支持学习推广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便于家长联系学生的途径,满足家长和学生的通话需求。
  办法指出,各县区、各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专题教育、班级公约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各学校要做好家校沟通,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督促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办法要求,各县区、各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并通过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等,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在家使用手机的情况。
  此外,办法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工作指导,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督,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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