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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办法——
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不超过90分钟
  本报讯近日,宝鸡市教育局印发《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共十二条,旨在积极贯彻落实中、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为了在尊重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我市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制定了这套办法。
  办法包括严控作业总量、创新作业类型、科学设计作业等十二个方面。办法指出,为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睡眠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学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的作业,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长周期等综合性作业。同时,办法指出,教师要严格遵循“布置必批改”的原则,书面作业要做到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批阅之外,教师可采取作品展评、展示交流、讨论分享等多样化的方式进行作业评价,鼓励和引导学生高质量完成作业。此外,各县区将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平台,畅通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落实工作要求和责任追究制,对作业管理中问题较多、监管不力的学校通报批评,确保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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