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民政专刊
第04版:政法专刊
第05版:教育周刊
第06版:公益广告
第07版:健康养生
第08版:专题
标题导航
|
有领导加你微信当心是陷阱!
盗窃共享单车两男子获刑
护航十四运守卫文明城
督促修复破损路面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三日办结两起案件温暖送给退役老兵
女子受伤行动不便法援上门帮其维权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陈仓区人民检察院:
三日办结两起案件温暖送给退役老兵
本报讯军人军属是司法救助重点对象之一,近日,陈仓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全区首例退役军人司法救助案件,向两名残疾退役军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将检察机关的温暖和关怀送到困难退役军人及其家属的心坎上。
今年3月份,陈仓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对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围绕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联合制定《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并召开座谈会就建立常态沟通协调、信息互通共享、线索移送衔接、联席会商机制等达成共识,为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奠定了机制基础。座谈会后,陈仓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广泛宣传司法救助政策,全面提高退役军人对司法救助政策的知晓率,以辖区14个镇(街)、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为依托,结合走访慰问、结对帮扶、普法宣传等工作,在全面摸清各镇(街)、村(社区)退役军人底数基础上,集中摸排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线索,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退役军人无一遗漏。
在摸排中,他们了解到陈仓区周原镇两名退役军人分别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其中一名经评定为肢体残疾三级,且系建档立卡贫困户,虽通过诉讼获得一定赔偿,但因事故发生后留有后遗症暂无劳动能力且仍需后续治疗,生活依然十分困难。陈仓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周原司法所退役军人服务站及村委会的积极协助下,对两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快速开展实地走访及调查取证工作,并在三日内将两件退役军人司法救助案件依法办结,及时为退役军人解决了“急难愁盼”问题,将国家司法救助与关爱退役军人有效融合,提升了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