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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金校尉真大胆​​盗掘古墓被法办

  陇县地处关中西部陇山大坂东侧的千河上游,是秦人受封后进入陕西的第一个大本营,而千河河谷曾是周族和西北地区少数民族交往的通道,因此陇县境内遗存大量商周时期的遗址和墓葬。近日,陇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4人合伙盗掘古墓葬案提起公诉,并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2020年10月20日晚,张某某、杜某某、马某某、何某某经预谋后,携带盗墓工具驾车来到陇县东风镇一处玉米地,4人合伙对该处一古墓葬进行盗掘,盗得古墓葬内西周青铜文物三件,后驾车逃离。经陕西省文物鉴定研究中心鉴定,被盗古墓葬为一处西周时期墓葬,盗掘行为对古墓葬所反映的历史、科学价值造成了一定的损害。2020年11月25日晚,四人再次准备作案时,被公安民警查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近年来,陇县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大力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犯罪行为,助力陇县文物资源保护工作。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是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资源,私自盗掘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杨青范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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