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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财物集中发还受害群众感谢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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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检警合作提升办案质效
本报讯“在毒品犯罪中,非法证据是要排除的,非法证据是不具有证据效力的证据,当然不能适用。”近日,扶风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博为40余名公安民警作了一场法制培训讲座。
当天,王博从非法证据、瑕疵证据的定义入手,着重讲解了判断非法言辞证据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同时,结合近年来所办理案件,总结梳理了毒品犯罪案件中常见的非法、瑕疵证据,介绍了办理代购毒品、居间介绍及居间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案件过程中,关于法律适用的疑难问题,并就开展好刑拘直诉等创新工作与侦查人员进行了交流。
来自扶风县公安局办案部门、基层派出所的40余名民警聆听了讲座。他们表示,通过这样的学习交流,更有利于侦查人员把握案件中起诉、审判的证据标准,提升侦查工作质效。
本报记者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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