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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救助工作保障“流浪者”权益
我市80名社会监督员上岗
  本报讯日前,市民政局向80名流浪乞讨工作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此举标志着我市已全面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特邀监督员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救助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市民政局特意从我市各行各业聘请了80名社会监督员,这些监督员将采取社会调研、明察暗访、听取汇报、专项检查、搜集民意等形式,对涉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15个政府相关部门,11个市、县救助管理机构,12个托养机构及14个定点医院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落实政策法规、开展街面巡查、寻亲服务、站内照料、落户安置等情况以及救助事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依据事实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问责建议。监督员张哲说:“很荣幸能担任市救助工作监督员,我将热心公益事业,扩大社会接触面,认真履职尽责,为文明宝鸡助力。”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救助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遵循“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和群众利益至上的原则,年均救助乞讨人员7500余人次,发放衣物、日常生活用品万余件,帮助300余人寻亲成功,使其回归家庭。(宋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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