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
本期发布:
廉政档案为党员干部精准画像
关华
  
  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提出,要“认真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健全防控机制,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各级纪检部门通过给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精准描绘个人和单位两张“画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廉政档案是一面“警示镜”。在我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包含干部基本信息、受到组织奖励和惩处情况、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情况、民主测评情况、其他廉政档案资料等6大类,实行纸质文档和电子档案双重管理,一人一档、逐一编号,并随同干部本人职务变化情况及时动态更新。建立完善廉政档案,旨在警醒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帮助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为监察对象“画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夯实领导干部廉洁意识。
  廉政档案有助于纪检监察部门全面掌握“树木”和“森林”情况,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生态的“护林员”,有了廉政档案,可以运用“大数据”综合分析,对监管的党员干部多维度精准“画像”、立体式“望闻问切”,动态研判“树木”与“森林”的健康状况,摸清底数、抓住个体、掌握全貌,精心画好单位与个人两张“画像”。
  建立廉政档案是基础,用好用活才是关键。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建立健全廉政档案的同时,结合家访、谈心谈话、外出请假报批等一系列制度,把领导干部的监督从八小时之内的工作圈延伸到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警示提醒,要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党风廉政责任考核等均纳入廉政档案,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要把廉政档案与信息化、“大数据”有机结合,通过对数据信息科学分析对比,绘制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晴雨表”,对违纪违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廉政档案成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参谋助手。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