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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办:
巡察回头看形成再震慑
  本报讯近期,在市委第十轮巡察中,安排部署对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问题整改情况逐项跟踪督导,持续形成“再震慑”。
  “巡察过的单位,不是巡察一次就完事,要对权力大、风险高和不放心、不托底单位进行‘回头看’,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让震慑常在、利剑高悬。”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在市委第十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上说。近期,在市委第十轮巡察中,安排部署对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在总体要求上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既查找老问题,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又发现新问题,对没见底的问题再了解,对没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在巡察内容上紧盯近年来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审计发现指出问题、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等问题。在最终成效上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履行好各自整改责任,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近年来,我市针对市县巡察工作中存在的“熟人巡熟人”问题,推行“一委派三不变”跨县区混搭编组“交叉巡”;对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指定巡”,对县管副县级单位“提级巡”,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延伸巡”。目前,市县巡察共反馈问题12322个,移交问题线索3232件,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整改问题11684个,健全完善制度1886项,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37次。
  “整改既是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巡察成效的集中体现。”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建立巡察整改促进机制,巡察时了解整改情况,反馈时明确整改要求,巡察结束一段时间后开展“回头看”,通过形成持续强有力的震慑,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感受到巡察是动真碰硬,体现巡察监督的韧劲和严肃性。(陈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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