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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本报讯1月1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秉寅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及有关问题的说明,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讨论稿)、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并确定报告人,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强调,即将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是在“十三五”收官、“十四五”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首战之年我市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及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从严从实抓好人代会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加油干,突出阶段重点,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努力实现人大工作良好开局。要进一步树牢安全重于泰山意识,切实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位。要廉洁过节,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守好廉洁自律底线。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万奎,副主任王都让、曹海芹、孙敬虎,秘书长范同兴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毕晓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纪委监委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本报记者胡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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