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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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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抓住四责关键切实履行协助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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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抓住四责关键切实履行协助职责
眉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唐云骅
我市“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眉县纪委监委聚焦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总目标,抓住“四责”关键,找准协助定位、厘清协助内容、丰富载体平台、严肃考核问责,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立足知责前提,找准协助定位。落实协助职责,首先要找准定位,既守住阵地不失位,又厘清责任边界不越位。我们坚持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退出协调议事机构90余个,督促8个镇(街)党(工)委调整班子分工,明确镇(街)纪(工)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事项;健全完善派驻机构日常管理考核办法,强化对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有效杜绝职能泛化、力量分散状况,为精准有效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职责夯实基础。同时围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的12项主体责任内容,积极为县委发挥参谋助手作用。2020年,我们向县委专题汇报10次,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32条,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察工作10次。督促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向同级党委(党组)传达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会议精神、提出贯彻意见85次105项,提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60条、对策建议63条,并跟踪监督督促落实,有力推动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围绕明责重点,厘清协助内容。落实协助职责,必须明确责任内容是什么、重点在哪里,才能靶向施策,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我们坚持以责任清单为“行动指南”,明确了18项县纪委书记责任的“一岗双责”清单,从组织协调、严明纪律、作风督查、查办案件四个方面确定21项责任的班子监督责任清单。清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县委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2020年,县纪委监委聚焦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派出8个监督检查组,开展下沉式监督30余次,发现问题43个,提出工作建议38条,处置问题线索35件,提醒谈话23人,诫勉谈话16人;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率先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出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倡议,派出监督检查组,对21个镇街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个;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监督,查处案件7件,党纪政务处分7人,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同时,立足职责定位,聚焦县委全会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民生保障、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任务,开展监督检查50余次。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8件、处理22人,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96件、处理99人。
把握联责核心,丰富载体平台。落实协助责任,不仅要“唱好自己的戏”,更要把“两个责任”贯通,使主责专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凝聚起强大的管党治党合力。改革试点以来,县纪委监委建立纪检监察建议抄送机制、廉情抄告机制,制作纪检监察建议抄送和廉情抄告流程图,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和廉情抄告制发审批、抄送、落实、跟踪、反馈5个程序环节,向相关责任单位、领导干部发送廉情抄告书、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精准提出整改建议80余条,推动有关责任单位党委(党组)对轻微违纪党员干部作出组织处理10人、开展警示教育17次,在行业领域开展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建立完善制度。建立县级领导督促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印发了《县委常委、县级分管(包抓联系)领导联系督促巡察整改工作制度》,明确参加巡察会议、指导制定方案、督查整改进度等8个关键环节,向县级领导抄送巡察反馈意见33份,县级领导参加巡察进驻动员会、巡察情况反馈会30余场次、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相关问题600余个。
紧抓考责保障,严肃考评问责。履行协助职责,要坚持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用好考评问责手段,构建主体责任监督闭环运行。2020年,县纪委监委把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重点,对各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次,督促开展自查1次,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1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年终协助县委对全县8个镇街、54个县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对排名靠后的由县委领导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回头看”。指导派驻机构与驻在(监督)部门建立了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以“全程管理、实时监督、考评问责”的路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综合运用参加党委(党组)会议、列席民主生活会、开展廉政访谈、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对被监督单位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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