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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非小事股民投资须谨慎
  作为上市公司,及时披露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信息,能让投资者清晰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获得足够信息而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因此,对于投资者来说,信息披露就是一面“折射镜”,若遇到信息披露不好的上市公司,投资者一定要谨慎。
  《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当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其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股票上市规则》针对上市公司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事件规定了具体判断标准,这些标准综合了各方因素,并考虑到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成本后制定的。因此,上市公司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诚信负责的态度,严格根据有关标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只是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最低和基本的要求,不可能将上市公司所有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和问题都罗列进去。因此,上市公司应该在监管部门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尽力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的透明和对称,而不能以有关法规未作出具体规定作为借口而拒绝或逃避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信息披露质量好坏不仅反映出上市公司对信息披露工作的认真程度,更能折射出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和治理水平。如果一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极为混乱,经常因信息披露违规而被监管机构处罚,那么其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恐怕也令人担忧。如果投资者遇到这种经常因信息披露被处罚,以及信息披露质量不好的公司,最好谨慎投资,以免“踩雷”。
  西部证券宝鸡高新大道证券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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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晓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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