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本期发布:
违规指引牌拆

  12月3日,市城管执法部门人员依法拆除了市区火炬路一路口的违规标识牌,还城市整洁面貌。
  《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设置道路标识牌。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从11月初开始,城管执法部门人员在渭滨区依法拆除了8块大型标识牌。
  本报记者卢志平摄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