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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电子登记——
规范药品销售行为提升智慧监管水平
    市场监管人员登录药品监管平台进行日常监管

  本报讯7月20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规范全市药品销售行为,提升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水平,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电子登记工作。
  去年11月,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和复方地芬诺酯片)电子登记工作,他们利用微信的便利性和互联网+智慧监管技术,建立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通远程监管系统,为药品经营企业免费安装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电子登记系统,实现对复方制剂流通领域经营行为的实时监管、统计分析、查询报警等功能。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为药品经营企业免费制作微信二维码展示牌,用微信扫码代替手工登记身份证,让消费者在首次购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微信扫码并绑定身份证信息,药店计算机系统对其完成实名登记,单次销售不超过2个最小包装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再次购买时,消费者仅需扫码溯源即可完成登记工作。顾客购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一旦超出限购范围,系统会提示登记失败,并在后台进行风险预警。据了解,截至目前,已有744户药品经营企业免费安装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电子登记系统,力争9月底实现全覆盖。本报记者邵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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