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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接续推进十大提升行动
(上接3月20日三版)
  教育扶贫阳光助学提升行动
  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工作,精准落实资助政策,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乡村学校教学质量,努力实现“有学上,上好学”目标,使每一位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一、完善控辍保学机制。严格落实“七长”责任制,应用国家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完善控辍保学台账,动态监测学生就读状态。针对辍学或疑似辍学学生,县、镇、村、校负责劝返,对劝返复学工作全程跟踪记录。对异地就读的流动学生,由学生学籍所在县(区)承担控辍保学责任。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教育部门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动态监测机制,做到异地就读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身份信息准确、就读状态清晰,确保贫困家庭不出现失学辍学。
  二、落实分类帮扶措施。全面实施关爱特殊困难儿童“春雨计划”,对贫困家庭子女注重志智双扶,减免学习费用,减轻经济负担;对留守儿童注重心理关爱,开通亲情视频,消除心理孤单;对残疾儿童实行分类就读安置,保障受教育权益;对学习困难儿童注重学业辅导,增强学习信心,激发学习兴趣;对心理障碍儿童开展咨询辅导,纾解情感困惑,促进健康成长。
  三、持续推进家庭教育。深入实施“好家风.好家长”家庭教育绿荫计划,采取各种方式开展家长教育,营造良好家庭成长环境。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办好“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定期开展亲子活动,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开展“千家万户大家访”活动,组织教师走访学生家庭,对困境家庭落实各类帮扶政策并争取社会帮助。举办学校“教学开放日”活动,评选表彰“优秀家长”,构建融洽和谐的家校、师生关系。
  四、精准落实资助政策。应用“陕西省学生精准资助管理系统”,加强学生资助数据和信息管理,强化动态监管,严格按程序和标准全面落实资助政策,确保不漏一项、不漏一人。利用各种媒体及公共资源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提高社会、家庭、学生对教育资助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对已享受教育资助政策但上学仍有困难的学生,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资助其完成学业。突出资助育人功能,通过实施精准资助政策,实现扶志扶智从娃娃抓起,培养学生感恩、诚信、拼搏品质,激发成才志向。
  五、实施“双返生”职业教育。由教育部门牵头,人社和扶贫部门配合,每年对初高中毕业未继续就学的返乡学生制定培训方案,与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加强对接,全力做好继续教育工作,高中阶段职普比不低于4∶6。深化苏陕教育协作,拓展职业院校合作领域,不断提升办学水平。
  六、提高乡村办学条件。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入学”的原则,科学编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合理设置“两类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快推进乡村“两类学校”建设,统筹建设资金,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到2020年底全市“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
  七、提升乡村教学质量。优化乡村师资队伍配备,将“特岗”教师、新招聘教师向乡村教学一线倾斜,优先满足乡村学校师资需求。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补贴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足额落实。纵深推进城乡教育联盟,扩大教育联盟对乡村学校的覆盖面,加大对乡村薄弱学校的对口帮扶,推动优质教育资源进乡村,提升乡村学校教学质量。
  八、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资金项目,统筹抓好落实,定期检查评估,让贫困家庭孩子在阳光下成长。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协作,确保教育扶贫阳光助学提升行动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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