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西秦视点
第03版:专版
第04版:市场监督管理
第05版:文化周刊
第06版:文化周刊
第07版:文化周刊•广告
第08版:文化周刊•广告
标题导航
|
出现消费纠纷应该咋维权?
全市创建县级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038户
2019年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2019年消费维权先进个人
汽车及零部件投诉激增教育培训服务纠纷骤升
购买防疫用品认准正规商家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我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全市创建县级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038户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038户、放心消费示范县2个。
去年,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重新修改印发《成员单位名单及职责分工》,保证联席会议制度在机构改革前后正常运转。通过发送创建公益宣传短信、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宣传片等方式,大力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在全市15家4A级以上景区、西府老街、大型商场、超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督促、引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消费维权自律制度建设,规范市场秩序。此外,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还深入开展“非公党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提高服务水平。
2019年,通过层层筛选,最终评出凤县、千阳县为放心消费示范县,宝鸡新蓝天商贸有限公司、凤县双石铺镇好又多精品超市等为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至此,我市已创建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038户。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