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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夯实扫黑除恶的组织基石
纵深推进监督执纪问责 精准助力扫黑除恶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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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推进监督执纪问责 精准助力扫黑除恶斗争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琦
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是党中央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任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当前,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已经到了直击“病灶”、剜根去疮的关键时刻,必须见硬功、见成效、见分晓。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继之以死的更大决心、一往无前的更大勇气,剑锋所向、惩腐拔“伞”,树德务滋、除恶务本,形成云彻席卷的强大攻势,“扫”出海晏河清、“除”来天朗气清。
聚焦政治站位,在履职尽责上勇担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打“伞”破“网”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不折不扣落实好省、市委扫黑除恶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按照“两个一律”要求,严查严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黑涉恶腐败和工作推进不力等“三类问题”。要勇于担当,敢于出手、敢于亮剑,出重拳、下重手,做到“五个再一遍”,在打“伞”破“网”中出气势、出声威、出成效。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作为检验纪检监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抓手,以更强措施、更大力度,向全社会持续释放见“伞”便打、无“网”不破的强烈信号。
聚焦打“伞”破“网”,在高压震慑上动真格。要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严打“官伞”“警伞”“庸伞”,力破“大伞”“硬伞”“隐伞”,决不给黑恶势力死灰复燃的机会。深挖细查、绝不放过。认真落实中央督导组“三个大起底”指示要求,对照“保护伞”15种类型,开展纪检监察案件大翻查。对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政法机关的涉黑涉恶案件逐一认真研判,逐案落实“签字背书”制度,督促移交问题线索见人见事、具体可查。动真碰硬、除恶务尽。对“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紧紧扭住中央督导组移交、省纪委挂牌督办、市纪委下转问题线索,灵活采取直查直办、督查督办、交叉办案、指定管辖等方式,整合优势力量,强化非常举措,加快突破查办。坚持“三个不放过”标准,对已经突破的案件,咬住不放、循线深挖,做到问题线索没见底不罢休、案件没查透不放手。靠前指挥、督导推进。建立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常态化监督+点穴式督导”工作机制,主要领导牵头主抓、常委联点包案,及时分析研判、强化个案指导、协调解决问题,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县(区)和部门,挂牌督办,严肃问责。
聚焦追责问责,在压实倒逼上下硬茬。在专项斗争中纪检监察机关既是“主力军”,又是“督战队”,必须高举问责利器,倒逼责任落实。要坚持“一案三查”,对出现“保护伞”、涉及“关系网”的部门、单位,在严查当事人的同时,还要追究党委管理干部不严不实、监管责任缺失问题。要从严惩治“庸伞”,对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特别是对“保护伞”不愿打、不敢打、绕着走的,坚决问责追究,绝不手软。要严防“灯下黑”,对通风报信、以案谋私的“内鬼”要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坚决清理门户,不断压实监督责任,净化干部队伍。
聚焦协作配合,在合力攻坚上见真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攥指成拳、一体推进,形成全方位联动、兵团作战的工作格局。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明确与政法机关相互移送问题线索的责任和程序,定期会商研判,构建打“伞”破“网”绿色通道;建立协同办案机制,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主动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实现扫黑除恶和打“伞”破“网”同步推进;建立跟进核查机制,对正在侦办、起诉、审判的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及早掌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案情况,一经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启动审查调查程序;建立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对疑难复杂的“保护伞”案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诉前会商,把准办案方向、完善证据链条,保证每起案件都立得准、诉得出。
聚焦标本兼治,在巩固提升上求实效。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探索建立常态长效的制度规范,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让“保护伞”无所遁形。拧紧日常监督“螺丝钉”。要建立打“伞”破“网”日常监督协作贯通机制,紧盯重点领域和行业,切实发挥派驻监督、巡查监督和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等作用,对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确保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用好警示教育“活教材”。建立通报曝光机制,对查结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建立以案促改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促建,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打好基层执纪“组合拳”。进一步推进监察职能向镇(街)延伸,有效整合纪检监察力量,结合“拍蝇”行动,对基层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采取提级办理、协作办案等方式,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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