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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通报四起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日前,渭滨区纪委监委通报了四起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典型案例:
  环保渭滨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晓林收受贿赂问题。吴晓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小道路洒水降尘等项目中,先后五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2万元及人民币纪念册一套。吴晓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环保渭滨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孙洁收受好处费问题。孙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等项目中,先后三次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4.2万元。孙洁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石鼓镇党家村原村委会主任党红卫收受好处费等问题。党红卫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在村级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先后收受好处费1万元,收受购物卡3张价值2500元。党红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石鼓镇相家庄村违规购买购物卡问题。相家庄村违规购买25张购物卡共计12500元。相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段小康、时任党支部书记孔天科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会计李新文、一组组长王胜利、时任二组组长孔文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渭滨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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