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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工业铁腕治霾重点工作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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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工业铁腕治霾重点工作政策解读
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等行业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
焦化企业限产30%左右,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煤化工、石油化工行业产能限产2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
制定采暖季优化电力调度方案,按照煤耗能效、排放绩效综合水平对电力行业精准实施错峰生产,火电燃煤机组在保证居民、企业正常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发电,热电企业严格落实以热定电,禁止超负荷发电。
(二)签订责任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及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县区、高新区与辖区内错时错峰生产企业签订责任书,市发改委与电力行业企业签订责任书,市交通局与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高新区汽修行业企业签订责任书,责任书明确企业错时错峰生产工作任务、责任领导、工作措施、责任追究等具体事项,督促企业按要求做好错时错峰生产工作,细化工作日志和运行台账,将各项停限产措施落实到位。
(三)工作标准
错时错峰生产企业要达到“四有”:即有错时错峰生产工作方案、错时错峰生产责任书、错时错峰生产记录台账和检查记录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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