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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布:2025年03月28日
守护文化遗产 赓续中华文明
我市广泛深入开展周原遗址保护条例宣传
  本报讯(姬鹏 祝嘉)《宝鸡市周原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近一个月来,我市通过全域普法、执法联动、活化利用等举措,加快推动周原遗址保护法治化进程。3月集中宣传月期间,全市累计开展普法活动11场次,触达群众超2万人次,在全社会营造出“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市文物局联合市司法局、市融媒体中心策划专题宣传,组织法律顾问赴我市各县区,为基层文博干部、群众文保员等开展《条例》解读培训。岐山县以“守护周原千年文明,共筑遗址保护屏障”为主题,通过专题讲座、主题展览、微信公众号连载《条例》全文等方式深化宣传。扶风县依托2025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条例》现场宣传,并在县城街道设置宣传展位,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市考古研究所联合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队,举办《条例》专题学习培训会,以“普查+普法”有效联动,及时将最新要求传递到普查一线。宝鸡周原博物院坚持文物巡查到哪里、宣传就做到哪里,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村组农户、田间地头、农村集市宣传讲解,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在执法层面,市县文物部门对遗址保护区内建设、生产活动开展专项检查,对擅自挖掘、建设等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查处。针对周原遗址跨岐山、扶风两县的管理问题,我市加快成立市级统一保护管理机构,统筹规划编制、保护利用和安全巡查,并积极推动遗址区安技防系统建设。
  下一步,我市将开展《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将地方性法规落到实处,为三千年礼乐文明续写法治化保护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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