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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进一扇门 快速解纷争
上门发放救助金 暖心行动获称赞
引导父母科学带娃
推动金融机构高效化解不良资产
多举措助力执行财产处置提速增效
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能否单方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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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检察院工作人员
上门发放救助金 暖心行动获称赞
检察官上门发放救助金
本报讯(鲁淑娟 姬瑞)近日,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楠一行前往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家中,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并协调多方力量开展多元救助帮扶,这一暖心行动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高度赞誉。
据悉,这起司法救助案源于金台区检察院“掌上12309”平台的一条线索。被害人的母亲在该平台上反映,因家庭困难且自身身体状况不佳,急需得到帮助。检察官在接到线索后,第一时间上门了解情况。经核实,被害人戚某系二级智力残疾,无生活自理能力,其母亲身患重疾,无劳动能力,每月还需承担大额医疗费用,一家人的生活仅靠戚某残疾父亲微薄的退休金维持。而犯罪嫌疑人因无固定收入,赔偿能力有限,案发后未给予戚某家庭任何赔偿。
针对这一情况,金台区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调查核实后,该检察院向戚某家庭发放了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为进一步解决戚某家庭困难,金台区检察院积极协调区残联、镇街等部门,开展多元救助帮扶,在残疾人就业园为戚某安排了工作,帮助该家庭从根本上摆脱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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