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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
刁江岭
  近年来,我市基层治理涌现出很多新经验、新办法、新亮点,创新发展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去年宝鸡荣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称号。在我市基层治理中,有一条宝贵经验,那就是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
  在城市社区,我市已形成四级网格化管理的治理模式,通过街道、社区、小区、楼栋四级网格,逐级落实责任,确保每项工作都得到落实,每项服务都能延伸到社区最末梢。这样一来,基层治理就从过去的上面千条线基层一根针,转变为上面千条线基层一张网。虽然制度设计很完善,但是社区普遍存在专职人员少、事务繁杂等情况,我市不少社区创新思维,通过广泛联系驻社区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居民中的法律工作者、党员、退休干部等,通过组织开展“吹哨行动”“志愿者活动”“党员双报到活动”,将社会力量吸纳进基层治理,出现了很好的效果:过去,社区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现在有人主动过问了;不少志愿者既是社区居民,也是分管某项工作的干部,他们本身就带有联系群众、调查研究、纾困解难的使命。
  在农村,将村委会干部、乡贤、党员、群众代表、法律明白人等社会力量纳入乡村治理队伍,也能起到积极作用。群众中的矛盾纠纷如果排查不彻底、不到位,最终将导致小矛盾纠纷激化升级,产生大的冲突。村委会干部对各家情况比较熟悉,能够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乡贤、党员、群众代表、法律明白人等在村里很受群众尊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一般都能得到群众认可。有时候,村民家庭或者邻里之间出现了矛盾纠纷,虽然镇上、县区派出法律工作者上门调解,但是由于这些工作人员不了解村情以及群众之间的复杂关系,不容易找到矛盾纠纷的突破口,多次调解也化解不了矛盾纠纷。这时候,社会力量参与进来,情与法交融,专业法律知识和灵活沟通技巧叠加,解决矛盾纠纷就容易多了。
  总之,基层治理是大家的事,需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那些治理效果好的地方,最大的特点就是,居民群众会主动说事、管事、揽事,富有主人翁精神,因为他们自己也投身到了社区治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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