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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政策红利 为民分忧解难
我市一季度发放临时救助金431.49万元
    金台区民政干部上门慰问困难群众

  本报讯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托底线的保障作用,全力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第一季度,共实施临时救助342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31.49万元。
  前不久,渭滨区神农镇邵家山村村民吕某突发白血病,在西安住院治疗。因医药费支出巨大、家中基本生活出现困难。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得知消息后,立即上门了解核实情况,并及时上报镇党委、镇政府,按照临时救助“一次审批、分段救助”的原则,对吕某实施了先行救助,随后根据吕某住院总体花费情况,渭滨区民政局实施顶格救助3万元,有效缓解了吕某家庭的生活困难问题。
  临时救助是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为切实发挥临时救助“兜底线、救急难”作用,我市制定出台了《宝鸡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救助对象范围和救助标准,简化救助程序,畅通申办渠道,提高救助时效,确保临时救助政策精准落地,让因灾、因病、因学、因残等出现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得到及时救助。下一步,我市还将按照“适度扩大救助范围、适度提高救助标准、不断加大救助力度”的工作思路,对《宝鸡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修订完善,不断释放政策“红利”,为群众分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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