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本期发布:
让国家卫生城市金字招牌更闪亮
潘国利
  城市环境是一座城市的名片,体现城市的形象。宝鸡的国家卫生城市招牌来之不易,要借国卫复审之机,查漏补缺,攻克难点,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卫成果,让宝鸡干净整洁的城市形象更加深入人心,让“国家卫生城市”这块金字招牌更加闪亮。
  “国家卫生城市”是全国城市卫生管理的最高荣誉,是城市综合实力、城市品位、文明程度和健康水平的集中体现。我市自2005年成功创建全省首个国家卫生城市以来,持之以恒加大城市建设管理力度,坚持不懈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环境更加优美整洁。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卫生城市建设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暴露出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这就需要各级及有关部门上下齐心,齐抓共管,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市高质量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落实责任、真抓实干,补足短板提水平。一座城市的干净整洁程度,直接体现城市管理水平。国家对卫生城市的要求越来越高,作为主管部门要与时俱进,真正将卫生城市的要求落到实处,责任到人。在具体的整改中,要充分发扬务实的工作作风,脚踏实地,条分缕析存在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办法,不敷衍了事、应付检查。要让存在的短板、弱项及时补上来,让管理水平跟得上城市发展的步伐,跟得上时代的要求。
  做在经常、抓在日常,实现创卫常态化。保持街面干净、市容整洁,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常抓不懈。要健全体制机制,把功夫下在日常,让平时与检查时一个标准和要求,实现真正的常态化创卫,让被动应付变成主动作为,让城市长期保持良好的卫生面貌。要加强日常考核和监管,通过平时的努力,让宝鸡越来越干净,越来越美丽。
  人人参与、从我做起,携手并肩护形象。每一位市民都是创卫的主力军,也是创卫成果的受益者。广大市民都应遵守公德,爱护公共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坚决抵制纠正损害城市形象的不良行为;广大经营户也要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文明守法经营。巩固创卫成果,没有局外人,让我们齐心协力,从点滴做起,为巩固创卫成果尽一份心、添一份彩,共同守护城市良好形象。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0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